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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之问:表妹是你的近亲属吗?

为了让大家更加深入了解本书,我们将以“编”为单位,每编挑选多个贴近百姓的问题进行分享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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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编




Q1

配偶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怎么办?



【法条】


    《民法典》第105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1053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答案】


     《民法典》施行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不再是结婚的障碍,《民法典》将患有重大疾病是否结婚的选择权、决定权交由结婚当事人自主行使。但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且婚前未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一规定强调了婚前的如实告知义务,患有疾病一方必须如实告知另一方其知晓的患病的全部情况,不能隐瞒疾病、不能虚假告知,在这一场隐私权和知情权的battle中,知情权获胜。法律不再替你把关,更要自己擦亮眼睛,想要保障未来婚姻幸福,婚前体检必不可少。



Q2

什么是离婚冷静期?



【法条】


    《民法典》第1077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答案】


     离婚是自由的,但不是草率的。“离婚冷静期”简单来说就是夫妻两人想要协议离婚,不能像之前那样当天去民政局就可以拿到离婚证,而是需要经过30天的冷静期,在这30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与优化营商环境没有关系,他不会“愉快”办、“迅速”办,而是慢慢办,要让夫妻双方冷静一下,慎重考虑一下,是要一别两宽各生欢喜,还是要重圆破镜再续前缘。经过30天冷静期,双方仍坚持离婚,可在冷静期后30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即可发给离婚证;若超过30日未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难度大,结婚也要冷静冷静。



Q3

婚前财产公证有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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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


    《民法典》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1065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答案】


     婚前财产公证是非常有意义的。首先,婚前财产公证可以明确财产归属;其次,婚前财产公证有利于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骗婚”;最后,婚前财产公证也有利于夫妻双方纯粹、良好感情的维系。当然,夫妻双方不做婚前财产公证也不会对婚前财产的归属产生任何影响。婚姻并非是一场交易,无论是否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目的都在于追求婚姻幸福,保障婚姻稳定,使婚姻回归爱情的本质而不陷入流俗的漩涡,相爱容易相守难,且行且珍惜。



Q4

表妹是你的近亲属吗?



【法条】


    《民法典》第1045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答案】


     父母、兄弟、姐妹、公婆、儿媳、女婿、三叔、六伯、大妈、二婶、七大姑、八大姨……这么多亲戚,谁才是最“近”的呢?《民法典》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旁系血亲和姻亲都不在此范围内。换句话说,日常生活中往来密切的姑、舅、堂表兄弟姐妹及公婆、儿媳女婿都不属于民法典含义上的近亲属。所以,不管你和表妹有多亲,她都不是你的近亲属。



Q5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法条】


    《民法典》第1084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答案】


     “离婚大战”中,孩子抚养权归谁?《民法典》第1084条针对该问题设置了三个年龄段。第一个年龄段是“不满两周岁”,不满两岁的孩子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因为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与母亲更具天然的依恋关系,也更多需要母亲的喂养和照顾;第二个年龄段是“已满两周岁,不满八周岁”,这个年龄段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判决。例如,妈妈的经济条件更好,家里还有外公外婆可以协助照料孩子,而爸爸工作非常忙,无暇照顾孩子,那么法院就可以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于母亲一方;第三个年龄段是“已满八周岁”,年满八周岁的孩子,由于其已经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需要询问孩子本人的意愿,原则上应该让孩子说了算。



Q6

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吗?



【法条】


    《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答案】


     房子归谁?车子归谁?银行账户里那一千万元的存款又归谁?

     离婚财产的分配原则上是均等分配,但是对无过错方应当予以适当照顾。那如何判断“过错”呢?法院应当结合《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进行考量。

     事实上,子女是婚姻关系破裂后最大的受害方,在财产分割时应优先考虑子女最佳利益原则,在此基础上保障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需要说明的是,离婚财产分割是在平均分配原则的基础上适当偏向于夫妻中的一方,而不是完全剥夺另一方分割财产的权利。所以,“过错方”不等于“净身出户”,电视剧里大快人心的情节在现实生活中是很难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