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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点 | 陈涛:驾驶证扣满12分后你还敢开车吗?

作者 | 陈涛

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民事法律实务中心主任


本文将为您解答:

1.驾驶证扣满12分属于无证驾驶吗?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吗?

2.驾驶证丢失、毁损可以驾驶车辆吗?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吗?


2016年4月4日19时30分许,张某昆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243省道由南向北153+850米路段时,与王某新同向驾驶的拖拉机相撞(拖拉机上载有载陈某香),造成二人受伤,车辆受损。


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王某新、陈某香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王某新、陈某香均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王某新、陈某香经京山开平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均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限均为120日,护理及营养期限均为60日。 


张某昆驾驶的小轿车的登记车主为马某强,实际车主为张某昆(购买未过户),事故发生时,张某昆的驾驶证记分已达35分


该车辆在英大财险湖北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保险限额3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含不计免赔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


王某新、陈某香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98128.72元。英大财险湖北分公司以事故前张某昆驾驶证已满12分,处于超分/停止使用状态为由提出免除其商业险赔偿责任进行抗辩,一审法院以抗辩理由不成立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其不承担商业三者险的赔偿责任。理由如下:

依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八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张某昆在事故发生时,其持有的驾驶证已被累计记分35分,处于停止使用状态,其不能再驾驶机动车。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张某昆在其驾驶证超分、停止使用期间驾驶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保险事故,英大财险湖北分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不承担赔偿责任,二审和再审法院均支持了英大泰和的诉讼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我们可以看出,驾驶证计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否则属于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在这里提醒大家:当驾驶证记分达到12分的时候,赶快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这样你就可以继续合法开车了。


除了扣分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还规定了:

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毁损不得驾驶机动车。

也即,驾驶证丢失、损毁不可以开车。


在驾驶证丢失、损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也可以拒赔呢?


笔者认为,保险公司不可以拒赔,虽然保险公司在合同里都会约定:“依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保险公司免责。”貌似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毁损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也可以拒赔。


下面从两个角度分析保险公司为什么不能以此拒赔: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是2004年颁布的,当时的科技没有现在发达,对驾驶信息的查验没有现在方便,所以规定了驾驶证遗失和毁损不得驾驶机动车。但随着科技的发展,现在的交警用手持的终端,只需你报出身份证号码,立刻就能查询你的驾驶证信息,而且在每个人的手机支付宝中,都能申报电子驾驶证。现实中,交警部门发现驾驶员没有携带驾驶证,一般也就是警告、罚款,所以该条法律规定本身应该与时俱进进行修改。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我们可以发现,规定不得驾驶机动车的六种情形中除了驾驶证的丢失、毁损、超过有效期外,其他三种都是有违法行为的情形,发生这三种情形不得驾驶机动车是无可厚非的。


至于超过有效期不得驾驶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超过有效期你是否还适合驾驶机动车,需要主管部门重新进行评判。


需要注意的是,驾驶证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审验不等同于丧失驾驶资格。驾驶证只要未被依法取消(根据规定是到期后1年内),该驾驶资格则一直持续有效。而对驾驶证规定有效期,是公安机关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行政管理的需要,驾驶证超过有效期,并不必然导致持证人丧失驾驶资格的法律后果。保险公司应依合同约定进行赔付,不得以驾驶证失效为由拒赔。


但驾驶的丢失和毁损本身既不是违法行为,也不需要主管部门重新评价驾驶资格。保险公司以此拒赔,既不符合法理也不符合情理。所以,笔者认为保险公司不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拒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