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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实务|执行和解协议已签,对方反悔拒不履行?律师教你这样维护权益!

前言:

在执行程序里,一旦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常常会出现被执行人因各种现实原因,没办法一次性还清债务,需要些时间去筹措资金的情况,这时执行和解就派上用场了。执行和解协议,是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基于自愿原则,就履行期限、履行标的等关键内容协商达成的一致约定。它能缓和双方矛盾,展现司法的人性化与灵活性,还能节省司法资源。可有些被执行人却把这当成逃避、拖延执行的手段,要是碰到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

别着急,今天这篇文章就来给大家支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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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A公司和B公司因为买卖合同闹起了纠纷。B公司一直拖着不给A公司货款,A公司多次催收都没结果,无奈之下把B公司告上了法院。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要求B公司在判决生效后的十天内,向A公司支付78万元货款本金,还要加上相应利息。

判决生效了,B公司却没按规定时间履行义务。于是,A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一番查询后发现,B公司根本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只能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终本后,A公司追加B公司的股东王某为被执行人。经法院审查,王某是B公司的100%持股股东,而且他没办法证明自己的财产和公司财产是分开的,所以得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份文书生效后,A公司申请恢复执行。这时候,B公司主动联系A公司,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在这之后,B公司按照和解协议分三期,把该付的钱都付了,这场纠纷也算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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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被执行人不按和解协议履行,该怎么办?

上面这个案例里,B公司还算守信用,按协议履行了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签了和解协议却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可不少见。要是碰上这种毫无契约精神的被执行人,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一)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这是最常用的办法,优势很明显。选择这种方式,能快速恢复执行程序,降低执行成本。法院会迅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及时查封、冻结、扣押他们的现有财产,这样一来,申请人就能更快拿到应得的款项。

申请人要是想申请恢复执行,得向原法院提交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书里要详细说明执行和解协议的签订情况,还有签订协议后对方的付款情况等等,同时还要提交原生效判决、裁定书、执行和解协议等相关材料。法院收到这些材料后,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严格审查,看是否符合恢复执行的条件。审查通过后,就会重新启动执行程序,再次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这时候,之前签订的和解协议就失效了,法院会按照原生效法律文书继续执行,不过之前被执行人已经履行的部分会从总金额里扣除。

(二)通过另案起诉的方式要求被执行人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要是执行和解协议里有相关约定,而且这些约定对申请人比较有利,通过另案起诉的方式,申请人有可能争取到更多利益。但这种方式也有缺点,打官司耗时较长,而且得等另案起诉的法律文书生效后才能申请强制执行,所以在司法实践中用得不多。

申请人可以综合了解这两种方式的利弊,再结合自己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和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维权方式。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明确规定,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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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必知

为了最大程度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在和被执行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的时候,有几个关键要点一定要注意。

(一)明确解除被执行人执行措施的条件

一般来说,双方刚签完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就会要求申请执行人解除查封、冻结,还要把自己从失信名单里移除,取消限高措施等等。可要是一下子全都解除了,对被执行人就没什么约束了,后续他们很可能就不认真履行义务。所以建议大家在签协议的时候,尽量把履行期限缩短。另外,双方可以商量好,等被执行人支付一定比例的执行款后,再解除某一项强制执行措施,等全部款项都付清了,再解除剩下的措施,这样能更好地督促被执行人按时付款。

(二)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在执行和解协议中非常重要。明确了违约责任,能有效督促双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让整个协议的履行更透明、更有可预测性。当事人在签协议的时候,就能清楚知道违约要付出什么代价。而且,要是被执行人不履行协议,申请人选择通过另诉的方式维权时,还能争取到更多赔偿。

在执行和解协议里,要明确约定如果被执行人不按协议履行,需要承担的违约金数额,还有具体的赔偿范围。比如说,可以约定要是被执行人逾期还款,就以未还款的金额为基数,按照一定比例每天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申请人因此产生的合理费用,像律师费、差旅费等等。

(三)在执行和解协议中增加担保条款

签执行和解协议的时候,为了确保被执行人有能力还钱,有些申请人会要求被执行人提供担保物,或者找担保人。担保人的选择范围很广,可以是某家公司、公司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也可以是被执行人的亲朋好友,甚至专业的担保机构也行。签协议的时候,一定要在里面加上担保条款。要是担保人向法院承诺,在被执行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时自愿接受直接强制执行,那么等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后,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还有担保条款的约定,直接裁定执行担保财产,或者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温馨提示:若是公司为被执行人提供执行担保,必须提交符合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公司章程、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不然担保可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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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执行和解本来是执行过程中化解双方矛盾的好办法,却被一些被执行人当成拖延执行的手段。要是大家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签了执行和解协议,对方却不履行的情况,千万别忍气吞声,一定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今天的文章能对大家有所帮助,要是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在留言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