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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金溁律师:从知网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被罚8760万元看企业反垄断合规风险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称“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
2022年5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知网涉嫌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知网在中国境内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2014年以来,知网滥用该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实施不公平高价、限定交易行为排除、限制了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市场竞争,侵害了用户合法权益,影响了相关市场创新发展和学术交流传播,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2022年12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知网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21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7.52亿元5%的罚款,计8760万元。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于2022年12月26日作出的国市监处罚〔2022〕8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知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知网在相关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1.本案的相关市场

根据《反垄断法》《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的规定,市场监管总局采取需求替代分析和供给替代分析,界定本案的相关商品市场为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市场。

2.知网市场支配地位的判断因素

(1)知网的市场份额超过50%,具有较强市场力量;

(2)相关市场高度集中,知网长期保持较强竞争优势;

(3)知网具有较强的市场控制能力;

(4)知网具有较为强大的财力和先进的技术条件;

(5)用户对知网高度依赖;

(6)相关市场进入难度大;

(7)知网在关联市场具有显著优势。

(二)知网实施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1.通过独家合作限定学术期刊出版单位、高校只能向其提供学术文献数据

(1)知网与学术期刊出版单位签订独家合作协议,要求其不得向其他竞争性平台授权使用相关文献数据;

(2)知网与高校签订独家合作协议,要求其不得向其他竞争性平台提供博硕士学位论文数据;

(3)知网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独家合作协议实施;

(4)知网独家合作行为不具有正当理由。

2.以不公平高价销售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

(1)在成本基本稳定的情况下,超过正常幅度提高数据库服务价格;

(2)知网数据库服务价格涨幅显著高于同行业竞争者;

(3)知网通过不公平的手段持续推高数据库服务价格;

(三)知网行为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

1.排除、限制了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市场竞争;

2.损害了学术期刊出版单位、高校及作者利益;

3.损害数据库用户合法利益;

4.损害了学术生态环境,影响了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服务市场创新发展。

随着我国反垄断法在2020年的首次修订,以及2021年11月国家反垄断局的正式挂牌成立,我国在反垄断领域的监管执法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执法力度也不断加强,这对企业经营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企业能够识别日常经营中的垄断风险并及时应对,从而降低企业的违法风险。
反垄断合规风险是指企业违反反垄断法造成不利后果的风险。根据《反垄断法》,垄断行为分为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一)反垄断合规风险源
三种不同的垄断行为在企业不同部门的引发频率亦不相同:达成垄断协议的风险源主要是销售部门、市场部门及其分管领导,这些部门或岗位的员工更易遭受业务压力或利益诱惑,从而被动甚至主动参与垄断协议的签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经营者集中的行为则需要实施主体在企业拥有一定话语权和决策权,所以风险源主要是企业里对重大业务事项有决断力的部门和岗位。
(二)企业反垄断风险的发生频率
从企业垄断行为的风险源可见,该风险散布于企业的各个部门,且与业务部门和管理部门息息相关,不仅企业内部的把控和管理不善会引发反垄断合规风险,业务相对方实施的垄断行为等外部因素亦会引发违规风险。
此外,新《反垄断法》对历史违法实施集中案件的处罚规则、加重情节的适用等问题规定不够明确,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自由裁量权,也加大了企业反垄断合规的难度,提高了风险发生频率。
由此可见,企业反垄断风险的发生频率较高,需要引起企业经营者的高度重视,清晰定位本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情况,再结合企业自身业务将反垄断合规要求分配到企业采购、销售、技术合作等业务场景中,层层把控,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三)企业反垄断违法后果
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第七章的规定,实施三种垄断行为的,将受到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高达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如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还可以在以上罚款数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具体罚款数额。如此高额的罚款比例导致实施垄断行为的罚款数额动辄上千万甚至上亿。如果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实践中,国家近年来对反垄断领域的监管力度前所未有,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的信息,阿里巴巴集团因“二选一”的垄断行为被罚182.28亿元、美团因“二选一”垄断行为被罚34.42亿元以及本次知网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被罚8760万元等高额罚款案例屡见不鲜,既体现了国家持续加强反垄断监管、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的态度和决心,又对各企业起到强力威慑和警示的作用,引导企业全面规范经营。

面对国家对反垄断领域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企业应积极应对,及时转变,从被动应对逐步向主动调整内控机制转变。结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印发的《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笔者对企业反垄断合规建设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立企业反垄断合规制度,将反垄断合规嵌入内控流程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反垄断合规制度,是企业做好反垄断合规管理的前提和基础。经营者可以根据业务状况、规模大小、行业特征等,建立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或者在现有合规管理制度中开展反垄断合规管理专项工作。

良好的制度亦需要得到有效地执行,鉴于反垄断风险源分布较广,建议成立专门的反垄断合规管理部门或团队,再将反垄断合规制度的执行嵌入到企业内部的各个部门。根据不同垄断行为在不同部门的发生频率进行有针对性的风险提醒并重点管理,以实现对整个业务流程的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一旦发现风险,及时采取恰当的控制和应对措施。

(二)加强反垄断重点专题培训

反垄断合规与其他主体的合规不同,除了法学理论知识,反垄断法领域的大量理论还源于经济学理论和模型,属于法学和经济学的交叉领域,具有极强的专业性。这一特点体现了加强反垄断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不同部门的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进而提高员工的反垄断合规意识。

(三)建立反垄断合规检查监督常态化机制

企业反垄断合规制度制定并执行后,还需要定期对各部门的履行情况进行审查。建议将部门自查自纠和反垄断合规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相结合,将定期检查和临时抽查相结合,将内部举报和外部监督相结合,运用信息化手段记录并实时更新相应情况,实现反垄断合规检查监督常态化。同时建立合规奖惩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相应部门或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随着中国反垄断机制的逐渐完善,执法水平逐步提高,企业反垄断合规建设必将成为每个企业的必修课,这既是企业合规建设大趋势的必然要求,也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重要保障。

提升反垄断合规意识,建立并完善企业反垄断合规制度,实现反垄断合规检查监督常态化,能够有效帮助企业降低违法风险,为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