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聂静 坤源衡泰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第三届执委会副主任
说起监事会,很多人都认为是摆设。但坤源衡泰的监事会绝非如此,它享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如果说民主管理是坤源衡泰的特色,那么监事会的监督则是我们律所民主管理不可或缺的部分。按照本所章程的规定,由合伙人会议在全体合伙人中无记名投票选举监事候选人,再从中选举监事组成监事会。监事会接受合伙人会议委托,行使监督权,并对合伙人会议负责。 监督执委会成员、管委会成员的履职行为;监督事务所财务的预算、决算执行状况;认定合伙人过失、接受处理投诉以及监督事务所章程和规章制度执行;
可见,章程赋予监事会在律所管理中几乎全方位的监督职能。
在监督事务所规章制度执行方面,财务制度的执行是监事会重点关注的事项之一。预算是否超支、专项基金是否按规定存放、应收账款催收是否到位、台账是否健全、用款签字手续是否完备、款项支出是否合规……这些,每年必察,随时可查。一年一度的分所财务审计、三年一次的总所财务审计,则是监事会借助外部专业机构完成的大事。通过审计揭示的问题,监事会督促管委会落实整改。对某些问题,监事会还向管委会发出质询函,限期落实,一监到底。行政管理制度的执行,是律所有序运行的保障。档案管理、公章管理、办公用品管理 、会务安排、来访接待、办公环境维护提升……等等,是律所的后勤保障。从过去的经验来看,监事会的监督有力地推动了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提高。我们律所近400人,人事管理也是管理工作的重要板块。对于人员招聘、面试、异动以及用人制度的执行等等,监事会的监督从未缺位。为了做好监督,共同提升律所管理,牵头召开重要会议、列席管委会会议、听取律师及行政人员的意见、接受处理投诉……,是我们监事会的日常。
在过去的管理工作中,对于监事会提出的意见,各方面都非常重视。同时,半年合伙人会议和年终合伙人会议上监事会报告也是律所合伙人重点关注的报告之一,如同年夜饭,未必都好吃,但却必不可少。律所的规模化高质量发展,民主管理是根本,制度先行是保障,监督整改促落实。我们的监事会在律所民主管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