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重庆破产法庭自2019年12月31日揭牌成立以来,逐步将重庆市的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及相关衍生诉讼案件、跨境破产案件统一处理,旨在进一步提升重庆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专业化、集约化水平,更好地挽救危困企业、规范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从而为重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大助力,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本报告基于重庆破产法庭公布数据及Alpha案例库数据进行案件受理和审理情况的统计,并对2019年底、2020年重庆地区法院公布有关破产、强制清算案件的特别规定进行梳理。
第一条 报告宗旨
对2020年度重庆市破产案件进行总结,并对各案件的案件类型、争议事项及争议焦点进行归纳整理,以期为管理人、债权人、投资人等相关单位或个人,在办理及参与破产案件的过程中提供参考。
第二条 检索条件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报告基础数据主要基于重庆破产法庭公众号发布的破产审判白皮书,不排除本报告数据与实际案件受理审理情况存在偏差的可能。
第一部分 案件大数据及解读
一、破产、强清案件受理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重庆破产法庭在2020年度共受理各类案件1586件,其中破产申请审查案件761件,占比47.98%;强制清算申请审查案件97件,占比6.12%;破产案件359件(含2019年1件),占比22.64%;强制清算案件50件,占比3.15%;破产衍生诉讼案件310件,占比19.55%,其他案件9件,占比0.57%。具体如下图:
受理的359件破产案件(即“破”字号案件)中,包括破产清算案件323件、破产重整案件36件。
除破产衍生诉讼案件及其他案件外,2020年共收案1267件,较去年全市法院新收对应案件增加458件,同比上升56.49%。
二、破产、强清案件审理情况
2020年重庆破产法庭审结各类案件1248件,其中破产申请审查案件739件,占比59.21%;强制清算申请审查案件94件,占比7.53%;破产案件152件,占比12.18%;强制清算案件32件,占比2.56%;破产衍生诉讼案件224件,占比17.95%,其他案件7件,占比0.56%。具体如下图:
审结的152件破产案件(即“破”字号案件)中,包括破产清算案件125件,破产重整案件23件,破产和解案件4件(含自行和解1件)。
除破产衍生诉讼案件及其他案件外,共审结1017件,较去年全市审结对应案件增加317件,同比上升45.29%。
2020年重庆破产法庭审结破产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为105.9天,较《2020年营商环境评估报告》中国“办理破产”时间指标1.7年,缩短1.4年。已审结破产案件中,破产清算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106.1天,破产重整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为106.4天,破产和解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为96.3天。
三、破产及强制清算企业情况
破产及强制清算企业所属行业涵盖《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规定的20个门类行业中的18个,其中,所涉行业数量位居前五的为制造业(90家)、批发和零售业(79家)、建筑业(68家)、房地产业(40家)、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4家),占比分别为22%、19.32%、16.63%、9.78%、8.31%。
四、重庆地区2020年度破产审判特点及趋势解读
1. 破产案件受理数量持续增加,通过破产程序清理企业债务、挽救围困企业渐渐被债务人和债权人所接受。
2020年重庆破产法庭共收案1266件(含强制清算案件),较2019年全市法院新收对应案件增加457件,同比上升56.49%。经过近几年对破产制度的大力宣传和广泛实践,破产程序中公平清理债权债务、平等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挽救围困企业的制度价值逐渐得到社会各界和市场参与主体的认可。
2.重整申请受理门槛明显提高,预重整制度在企业挽救领域作为重整程序的前置程序,将处于重要地位。
2020年重庆破产法庭共收案1266件(含强制清算案件),较2019年全市法院新收对应案件增加457件,同比上升56.49%。整体来看,重庆破产法庭对符合条件的破产案件及强制清算案件持敞开受理的态度。但是,2020年受理破产重整案件仅36件,只占总收案的2.84%,也只占受理破产案件的10.03%。与2019年之前各区县法院受理破产重整案件的把控性相比,重庆破产法庭成立并集中管辖全市破产案件之后,破产重整申请审查更加严格,受理门槛明显提高。因此,对于陷入困境但重整价值的企业及企业出资人,应当尽早启动重整保护,积极寻找投资自救,避免久拖导致债务危机加深、有效资产价值受损导致难以重整,最终只能走向破产清算。重庆破产法庭于2021年初发布了《预重整工作指引(试行)》,可以预见,未来随着重整程序的受理门槛逐步提高,预重整制度将成为重整程序的前置程序,体现出其制度创新的价值。
3. 重整计划强制批准制度被严格限制适用,重整计划批准难度加大。
经我们检索查询,重庆破产法庭2020年审结的23件破产重整案件中,没有一件强裁案件。2020年全市法院经审理并强制批准重整计划的重整案件共5件,均为除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外的其他法院在重庆破产法庭成立之前受理并继续审理的旧案。可以预见,重庆破产法院将继续严格限制强制批准制度的适用,重整企业只能通过协商谈判争取各表决组全部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才能实现重整成功。
4.破产案件审理周期缩短,对各方参与主体工作效率要求提高
2020年重庆破产法庭审结破产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为105.9天。其中,破产清算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106.1天,破产重整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为106.4天。对于一般破产企业,要在3-4个月内完成财产调查评估、债务登记审查、重整计划草案制定等一系列破产工作,需要管理人机构组建一支专业的工作团队,并全时投入案件办理。对于债务人而言,如果需要申请重整,窗口期也越来越短,需提前谋划,果断抓住重整机遇。总之,破产案件审理周期缩短,对各方参与主体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二部分
重庆制定的破产规范性文件梳理及解读
为进一步提升重庆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专业化、集约化水平,为重庆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从2019年底至2020年底,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和重庆破产法庭先后发布了十余件与破产审判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一、重庆法院破产规范性文件统计
二、重庆法院破产规范性文件重点解读
1.《重庆破产法庭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指南(试行)》、《重庆破产法庭破产申请审查指引(试行)》
指引、指南对债权人、债务人申请破产时所需提供的材料有明确的规定,可以为需要通过破产清算程序退出市场的企业或通过破产重整程序涅槃重生的企业提供指导,减少因资料提交不足而驳回破产申请的情况。同时,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时有明确的方向,加快了审理进程,减少了审理时间。
2.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费用援助资金使用细则(修订)》
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案件中必要的破产费用支出的,可以适用破产费用援助资金。符合条件的,每件案件使用总额一般不得超过15万元。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及其他费用,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审核,并在援助资金中优先支付,用于支付管理人报酬的金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对于案情复杂、处置难度大的案件,可以酌情提高。
对于无破产财产支付管理人报酬的,管理人基本报酬援助资金为5万元,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管理人报酬的,管理人基本报酬援助资金补足5万元。
该细则解决了破产程序中无破产财产或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必要破产费用的问题,保障了管理人在该类案件中的费用问题得以解决,防止了无破产财产或极少破产财产的案件没有管理人报名的情况,极大地提高了管理人在尽职履责过程中的积极性和基础费用的保障。
3.《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报酬确定和支付办法(试行)》
该办法对于管理人报酬的确定以及支付方式都有明确的规定,管理人原则上不得申请预支管理人报酬,确有必要预支的,其预支金额不得超过根据案情预测当期可供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确定的管理人报酬的20%。对于疑难重大,且期限较长,前期管理人垫付较多执行职务费用的破产案件,经审批,可预支管理人报酬的规定,极大的解决了破产实践中管理人因垫付费用较多,可能导致某些事项久拖不决的问题。
4.《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执行职务费用的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该办法的规定,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为:(一)管理人租用办公场地产生的费用;(二)管理人执行职务产生的办公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产生的差旅费;(四)管理人执行职务产生的其他必要费用。
明确了执行职务费用的范围,有效防止了部分管理人打着执行职务的名义,花费了不必要的费用,从而导致减少债务人财产的导致减少和降低了债权受偿率的降低。
第三部分
2020年重庆破产案件之典型案例展示
2020年1月5日,重庆破产法庭公布了2020年十大典型案例,重点体现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结合、强化程序有效衔接、提升办理破产效率、降低办理破产成本、维护债权人利益、规范管理人行为等方面,为管理人依法勤勉高效执行职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纠纷有效化解、法院规范审理破产案件提供了良好指引。案件概要信息如下表:
第四部分 其他
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破产法律实务中心专注于企业解散、清算、重组、并购、破产等相关业务领域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
中心现有执业律师近二十名,由高级合伙人和精通破产法律实务的资深律师担纲。中心具有独立担任破产案件项目负责人的资深破产律师数名,部分律师还具有财税、金融等从业经验。西南政法大学专家教授为本中心提供理论支撑,对破产服务过程中的法律事务从理论上进行指导,夯实案件的理论根基。中心已担任破产管理人和破产顾问数十家,取得了良好的管理效果和社会反响。中心律师现已出版法学专著多部,发表学术论文、实务文章数百篇。
2020年破产法律中心办理的破产经典案例:重庆手之舞游戏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重庆破产法庭于2020年2月25日裁定受理重庆手之舞游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手之舞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本所担任管理人。该案入选重庆破产法庭2020年十大典型案例。
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一是保障单个债权人知情权行使。单个债权人知情权的落实公开了破产企业经营状况,提高了破产信息对称性。二是依法使用“衡平居次”原则,将股东债权劣后清偿。三是小额资产通过协议底价、市场定价方式予以处置,灵活处置了企业的“鸡肋”资产,维护了全体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