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冰锋,男,1981年生,浙江省玉环县人,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1998年考入西南政法大学,2002年至2005年于西南政法大学攻读硕士学位,2008年至2011年于西南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包冰锋律师在民事法律方面具有深厚的造诣,办理和指导办理了多起民商事重大疑难案件,长期为重庆市政法系统干部、四川省政法系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深得有关方面好评。包冰锋律师在《现代法学》、《西南政法大学学报》等期刊上发表论文40余篇,出版个人专著《民事诉讼证明妨碍制度研究》、《民事诉讼证明妨碍规则之具体适用》,其研究成果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高度肯定。此外,包冰锋律师还荣获第三届中青年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专著类一等奖、“2011年度西南政法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奖”、“首届陈光中诉讼法学优秀博士论文奖”和“2012年度重庆市优秀博士论文”等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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