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大家更加深入了解本书,我们将以“编”为单位,每编挑选多个贴近百姓的问题进行分享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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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 承 编
Q1
孙子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吗?
【法条】
《民法典》第1127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1128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答案】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孙子女不是法定继承人,无法“理所当然”地法定继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遗产。但这不表明孙子就不可能继承爷爷的遗产,当发生第1128条代位继承的情形,也就是当爸爸先于爷爷死亡时,孙子就可以代替爸爸继承爷爷的遗产。
Q2
丧偶儿媳能继承公婆遗产吗?
【法条】
《民法典》第1129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答案】
百善孝为先。若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对公公婆婆、岳父岳母劳心劳力、尽主要赡养义务的,虽不是亲生儿女却恰似亲生儿女,这种情形下法律规定丧偶儿媳、丧偶女婿是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主张继承公公婆婆或岳父岳母的遗产。
Q3
谁能多分配遗产?
【法条】
《民法典》第1130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答案】
一般情况下,在分配遗产份额时,是按照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当出现不一般的情况,包括存在部分或某个继承人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多分遗产;此外,当各继承人在扶养义务的承担上存在明显差异的,遗产分配份额也要有所差异化,如对于贴身照料、尽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对于不闻不问、有能力扶养却从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如此才算公平。这种遗产分配份额上的区别,实质上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
Q4
表妹可以分得表哥遗产吗?
【法条】
《民法典》第1131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答案】
表妹再亲,亦非法定继承人,是无法通过法定继承方式获得表哥遗产的。但是,若表哥生前是由表妹照料其生活起居、尽扶养义务的,那么表妹此时可以主张分配表哥的遗产。法律这般规定,有利于鼓励社会公众形成扶养家族亲人的良好风尚,不致使老无所依、幼无所养。
Q5
侄子可以继承大伯遗产吗?
【法条】
《民法典》第1128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答案】
人们常说“不知意外与明天哪一个先来临”,在继承开始前,继承人却意外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为了防止继承顺位落空,《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了代位继承制度。也就是说,作为被继承人的大伯,其兄弟姐妹先于大伯死亡,此时大伯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就是侄儿是可以代位继承大伯遗产的。这样的规定可以让遗产更大可能被家族亲人所继承,体现了国家对自然人私有财产尤其是被继承人遗产的尊重和保障。
Q6
痴呆老人立下的遗嘱有效吗?
【法条】
《民法典》第1143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答案】
立遗嘱,需要遗嘱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才会有效,也就是说,遗嘱人要意识到立遗嘱行为的性质和可能产生的后果,遗嘱要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痴呆老人显然已无法准确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其所立的遗嘱应归于无效,此时遗产分配按法定继承方式进行。
Q7
父债一定子还吗?
【法条】
《民法典》第1161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答案】
俗话说父债子偿,但法律上却未必如此。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对于父亲的个人债务,子女本不承担还款义务。若父亲去世,子女继承遗产的,那么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父亲应当缴纳的税款和个人债务;超过的部分,除自愿偿还外,不承担偿还责任;子女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由此,父债是否需要子偿,主要看子女是否继承父母的遗产,只有继承遗产,才会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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