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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 坤源衡泰助力西南政法大学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活动


2023年4月8日上午,一场由西南政法大学学生角色扮演的民商诉讼模拟法庭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18楼模拟法庭开庭。


此次模拟法庭是西南政法大学协同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推出的“未来民商事律师超级挑战成长训练营”的系列课程之一。


通过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当庭宣判、判后答疑及专业点评等环节,模拟庭审圆满落下帷幕。




本次模拟庭审选自真实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大致案情如下: 

承租人(即被告B公司)在租赁合同期满后继续占有使用案涉房屋,并向出租人(即原告A公司)缴纳了租金;现出租人经多次催告后承租人仍拒绝搬迁,故起诉要求解除合同、搬迁并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 



本次模拟法庭的合议庭成员、原被告双方诉讼代理人、书记员及法警均由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的同学们担纲。

以下为模拟庭审详细情况:

“现在开庭”,随着清脆的法槌敲击声,审判长宣布庭审开始。 

原告当庭陈述了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诉求、事实及理由进行了针对性的答辩。


合议庭针对双方的诉辩主张,归纳了案件的三个争议焦点:一是合同是否已经解除及何时解除,二是房屋占有使用费的标准问题,三是装修费的补偿问题。


在随后的法庭调查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围绕本案争议焦点,分别出示了相关证据,发表了相应质证意见并回答了法庭询问。


法庭辩论环节,双方陈述围绕己方主张进行了辩论发言,各方的观点都围绕争议焦点展开,并分别展开进行了论述。


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当庭主持了调解,因被告不同意调解,双方发表最后陈述意见后,审判长宣布休庭


合议庭依法评议后,当庭宣读了如下裁判要点:


1.本案原被告双方的租赁合同虽签订于民法典施行前,但合同的履行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因此本案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2.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后,被告继续使用房屋并缴纳租金,原告接收租金,双方之间形成不定期租赁关系。

3.原告方邮寄的《律师函》具有明确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该函件送达被告时,双方的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

4.房屋占有使用费具有补偿性质,本院以原告的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酌定按原、被告约定的房租标准的130%确定房屋占有使用费的支付标准,同时对原告有关违约金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判后答疑环节,观摩庭审的同学们积极踊跃提问和发言,深度参与庭审,合议庭成员和原被告代理人针对性地作答和回应,形成了良好的互动效果。 


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代君伟律师作为本次模拟庭审的指导老师,结合自身丰富的法官、律师工作经验,对同学们的庭审表现进行了详细专业的点评,代律师认为: 

1.各方庭前准备充分,庭审发挥正常,庭审过程流畅。

2.审判长主持庭审效果很好,控场能力突出;原被告代理人观点明确,证据资料准备有序充分,法庭辩论意见准备到位、论述充分。

3.裁判说理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裁判结果公平合理,既实现了民法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又兼具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作为西南政法大学的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科学教研基地,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将充分利用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发挥法科人才培养共同体作用,积极推动法学教育和律师实务之间在人才培养、学术研究、产品研发、活动开展、社会责任等各方面展开更深入的合作,为法律理论教学与实践相结合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