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大家更加深入了解本书,我们将连续33天对本书内容以“每天三问”的形式进行分享推送!请大家多多期待哦~
DAY 4
总 则 编
Q10
面对欺诈行为如何维权?
【答案】
如果一方以告知相对人虚假事实或者隐瞒与交易相关的重要事实等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实施欺诈行为,使得另一方陷入错误认识,从而做出了违背自己本意的意思表示,即使双方签订了合同,受到欺诈的一方也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如果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条】
《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Q11
见义勇为受伤后该找谁?
【答案】
根据《民法典》第183条规定,见义勇为者受到损害时,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侵权人逃逸或者没有能力承担民事责任的,见义勇为者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法条】
《民法典》第183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Q12
好心办坏事该承担责任吗?
【答案】
《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如果没有救助义务的好人实施了紧急救助行为,即使不小心导致受助人受伤的,好人也不承担民事责任,彻底免除了好人做好事的后顾之忧。
【法条】
《民法典》第184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