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修读通道:
师资雄厚 倾情打造精品课程
孙鹏教授
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重庆市 “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重庆市名师”。
侯国跃教授
博士生导师,兼任西南政法大学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研究基地副主任、中国卫生法学会理事。
张力教授
博士生导师,西政民商法学院副院长,兼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理事。
徐银波副教授
硕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优秀教师,重庆市一中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孟德斯鸠曾言:“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
诚然,民法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也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精神对自然人从摇篮到坟墓,都进行着无微不至的呵护。当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时,民法挺身而出,受损害方可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民法精神与社会文明》课程不仅生动形象地刻画出民法波澜壮阔的精神内核,同时理论联系实际,引导树立权利意识和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至此,让我们一同走进精妙绝伦的民法世界。
课程简介
01
民法精神如何渗透到日常生活中呢?
随处可见的民法精神面面观——
去超市购物时,买卖双方的平等交易。
签订合同时,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自由。
交付货物时,恪守承诺,诚实不欺。
向他人借款时,借条承载之权利内涵。
参与社会活动时,公序良俗的约束规范。
………
02
什么是权利呢?我拥有哪些民事权利?
法条速递——《民法总则》
¨第3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109条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110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民法系一部权利法,以权利为本位,致力于维护每一个自然人的尊严,服务于自然人的全面发展。
03
民法赋予主体自由,为何又限制自由呢?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马克思
法律不应该被看作(和自由)相对的奴役,法律毋宁是拯救。
——亚里士多德
法律自由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马克思
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互动衡平,才能使得民法权益更受尊重。
04
当侵权行为发生时,如何捍卫权利呢?
在小商店里买到过期食品怎么办?
购买的热水壶发生爆炸被烫伤怎么办?
骑自行车时被闯红灯车辆碰倒怎么办?
购买的商品房产权存在问题怎么办?
走路时被楼上掉下的花盆砸到怎么办?
散步时被未牵绳的狗狗咬伤怎么办?
问答篇
——所有的问题都不是问题,民法统统为您一一解答。
本门课程适合哪些群体学习呢?
适合法学生、法律职业共同体、渴求民法基本知识的人士、期盼感受大学课堂氛围的同学、权益受损寻求法律帮助的群众等
准备20考研的同学看这个用处大吗?
可以的。本课程主要适用于
西政考研专B、专C方向的同学。此外,法学专业的同学、非法本专业想要学习法律知识的同学均可进行在线学习并会受益匪浅。
学习本门课程后,我能收获什么呢?
用正式点的语气就是。①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推理思辨能力。②丰富的民事法律知识和法律框架体系。③全面的权利意识和为权利而斗争的勇气
我们的课程
我们的内容
民法精神体系梳理、民法基本原则展示、民法基本制度介绍、经典案例剖析、民事法律常识普及等。
我们的理念
感知民法,学以致用,捍卫权利。
我们的特点
民法理论知识与实践应用的双轨制并行,民法精神与社会文明的共同演进。
我们的目标
传播民法精神,普及民法知识,树立权利意识,维护民事权益。
课程修读指南
扫码进入上课网址 |
第二步 点击页面右上角【注册】,输入手机号码进行注册并登录 |
第三步 登录成功后点击【立即参加】即可修读本课程 |
法律知识似汪洋大海浩瀚无边,《民法精神与社会文明》一课通过系统地教学,将枯燥乏味的法律条文形象化、生活化、案例化,化繁为简,深入浅出,致力于使民法精神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