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上午,客户任赶秀女士到访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为律所赠送锦旗,以表达对重庆坤源衡泰所管委会副主任盘莉红、律师张姝在“继承纠纷案、共有财产分割案”中长达两年多时间内所做工作的肯定和感谢。
案情简介
任赶秀于1992年5月与杨某福(被继承人)再婚,杨某涛、杨某军系原告继子。任赶秀再婚后与杨某福(被继承人)与两位继子杨某涛、杨某军共同居住在被继承人杨某福生前所在XXX国有企业分配的单位福利房屋内,在2003年6月,杨某福与所在XXX国有企业签署《重庆市非成套公有住房出售(购买)合同,购买该房屋。2007年8月,该房屋又进行拆迁后,被继承人根据《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约定,取得涉案房产。
2011年12月被继承人杨某福死亡,留下一套房产,该房产登记在杨某福一人名下。任赶秀与两位继子因前述房产发生纠纷。
办案情况
任赶秀诉求:该涉案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房屋50%系被继承人杨某福遗产,涉案房屋任赶秀应享有三分之二的产权份额,两位继子各享有六分之一的产权份额。房子归任赶秀所有,另行她愿意支付两位继子享有份额的房款。
盘莉红律师和张姝律师在接受委托的两年多时间内,因任赶秀提供主张诉求的证据很少,又基于前述原因,多次到婚姻登记机关、派出所、被继承人生前XXX国有企业、被继承人老家、村委会、房交所等地方多次调查取证了解情况,收集能支持诉求证据,梳理代理思路。此外,因每次开庭两位继子在庭上都无理针对任赶秀,在两年多时间里,盘莉红律师和张姝律师还积极与任赶秀进行心理沟通,引导当事人调整心态。
最终,本案经过一审、二审、执行,任赶秀的诉求获得全部支持,并于2021年1月拿到房屋产权证,住在房里的继子一家搬出涉案房屋。
该案承办过程和结果诠释了坤源衡泰人“专业专注专心,尽心尽力尽责”的执业理念。坤源衡泰所将一如既往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专注于法律服务的精雕细琢、精益求精,怀揣感恩之心,为客户提供更为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