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青年律师成长沙龙——法务眼中的好律师”在坤源衡泰所17楼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次交流会特邀重庆商社集团法务负责人伍伟;重庆建工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法务经理张霞;旭辉地产西南区法务负责人粟典担任分享嘉宾,深入探讨法务眼中的合格律师,碰撞思想、分享智慧。交流会由坤源衡泰管委会副主任付海平律师担任主持人。本所同事共计40余人到场参与。
第一部分 分享环节
伍伟老师首先对“法务”进行了定义。他谈到,理解“法务”,要抓住几个关键词:配合(配合公司、律师处理法律事务)、融通(公司内外)、协调(公司上下)、整合(三维资源)、支持(法律事务工作处理)。基于以上理解,能够在上述工作中提供有效帮助的律师,就是法务眼中的好律师。
其次,他列举了“好律师”应具备的五点条件:
1.要和服务单位有互动。建立与法务之间的命运共同体;
2.要具备广阔的视野。处理多批案件要具备统筹思维,探求案件共同点,要有一揽子计划;
3.要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深厚的专业底蕴。在处理案件时要具有基本点的正确判断;
4.要善做无用之用,做好“防水工作”。预防工作虽为隐性,但极为重要;
5.一定要能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法律方案一定要多思考最终的落地、可操作性。
最后,伍伟老师提出了几条对青年律师的期望:专业精深、思考周延,认真仔细、稳妥可靠,低头走路、抬头看天,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粟典老师首先剖析了法务管理的评价标准。她指出,管理层对法务不需要有精深的专业知识,需要的是法务部门负责人用好团队人员,达成业务事项,最大化部门效能。不同企业、在不同阶段对法务的设置有不同的定位。专业法务团队对接律师的话,沟通会更顺畅。律所做公司法律顾问中,也应根据日常顾问服务、诉讼代理等区分服务方向。
青年律师应多注重社会实践的积累,较多的社会头衔和社会形象的包装会拓展律师的案源,不要仅仅只是埋头苦学。律所的工作氛围、重大法律事务的代理、律师的职业化程度,即资历、专业、管理、沟通等四个维度是法务考虑是否采购顾问服务的重要因素。合理铺排顾问团队律师,主对接律师应选取成长型律师。在合作中,更看重律所的专业知识和资源储备,同时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忠诚度的良好展示也都是服务单位会考量的因素。
其次,粟典老师提出了如何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
1、重大案件的支持力度;
2、案件的代理结果;
3、延伸的服务,如培训、交流等。
最后,粟典老师提出了关于法务与律师未来合作的思考,她表示,法务与律师之间一定要互相尊重、共同成就,实现知识成果的沉淀和人才培养的互动。
张霞老师以商丘二建与重庆坤源衡泰所商丘项目的合作为切入点,阐述了法务眼中好律师的标准:
首先,遇到类似案件,能让法务立即想到的律师一定是好律师;
其次,能让法务舒心的律师,是好律师;
再次,能让法务部门在解决法律问题方面具备信心的律师,是好律师;
最后,张霞老师向参会律师提出在案件办理中要特别重视事实审查和证据收集,服务过程要规范化、书面化。
第二部分 互动环节
Q
李榕君律师:对于与顾问单位日常接洽的青年协办律师,几位嘉宾认为我们应该做好哪些工作?
粟典:
1、主动让客户认识你,做人真诚;
2、主动让客户了解你的需求,提前做好与业务相关的准备工作,如分年度、月度推送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Q
刘羽飞律师:律师应如何平衡法律事务中的风险和顾问单位想要达到的预期效果?律师应如何合理提示法律风险?
伍伟:
我们需要做好A、B两个方案,第一次需要不偏不倚、客观全面、不要擅自取舍地与法务沟通,得出A方案;再结合业务需求、客观实际等情况由公司法务沟通协调下作出B方案。
粟典:
其实律师团队在服务过程中展现的专业化是会给顾问单位留下深刻印象的,因为案件的成败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不能只注重结果,不注重过程。
Q
戴玲律师:对于一个想在建工领域深耕的律师,还需具备哪些方面的知识?
张霞:
可在建筑、财税等相关业务部门所需的专业知识上多下功夫,需要多学习、多积累。
Q
程静茹律师谈跨行法务经理到律师的心得体会:
法务与律师之间在办案上存在不同点。法务主要是从收益看要不要做、从风险评审是否可控、从能力讲这个项目能不能做、从结果承担看最终责任人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律师主要从能不能达到委托人的诉求、法律层面是否满足、委托人的配合意愿等方面考虑。两者的思维方式、关注重点还是有很大不同。
但作为法律服务者又有很多相同点。同为法律服务者,都需具备服务意识和心态,认可命运共同体,互相成就。
Q
陶举富律师:外聘律师应如何处理法务与律师在法律事务处理中的分歧?
张霞:
因为二者考虑的角度和范围不完全相同,法务要尤为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等情况,与律师出现分歧也是不可避免的情况。双方应该充分沟通,了解双方的争议点。
伍伟:
同意张经理的意见。从律师执业风险角度考量,建议出现此类问题时,律师要做好留痕工作。
本次沙龙内容详实、准备充分,充满思想的碰撞和观点的交锋。与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沙龙交流会,进一步的了解了法务眼中好律师的标准以及应当具备的条件,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增强自身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与法务之间形成良性沟通,达到共同提高法律服务水平的作用。